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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尚熹Zhu Sh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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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公共艺术发展
朱尚熹

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公共艺术发展

朱尚熹(网络访谈)   采访人:乔迁

1,什么是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这样解释:公共场所的艺术则为公共艺术。

仔细分析公共艺术起码涉及两个最基本的内容,一是公共场所,二是艺术。

何谓公共场所?一般地讲,公共艺术里的公共环境针对的主要是都市里的公共环境,这是因为公共艺术是都市化的必然产物。都市里这样的公共环境应该是:空间开放,广大市民便于进入过往和停留的,进行公共交流,休闲娱乐以及从事社会公共关系等活动的室内外环境。城市里的广场、公园、影剧院、图书馆、商业中心、步行街、法院、医院和银行大厅等等都应该属于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反意则是私密空间, 后者只能是供特定人或人群所使用的空间,如个人空间,家庭空间,工作空间等,这些空间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公众是不得进入的。

至于什么是公共艺术,笔者认为应分为两部分,一是艺术活动,这一类应包括艺术表演和艺术展示。二是公共环境中的相对永久的艺术品,目前我们所通常谈及的公共艺术品无非是雕塑、壁画、浮雕、环境小品以及环境装置等。

其实,公共艺术的概念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引入的。目前,公共艺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普及。尽管如此,每一国家或城市给予公共艺术的概念以及所涉及的范围和作品样式都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公共艺术就是在公共场所陈设的艺术品,有人就把户外雕塑与公共艺术直接划上了等号,有人认为公共艺术就是大众参与的艺术。发展公共艺术卓有成效的美国洛杉机市将表演艺术,艺术设施的建设(展厅、剧院等)都纳入公共艺术范围,扩大和丰富了内容。公共艺术作品可以是雕塑绘画,也可以是造型艺术,乃至影视制作,凡有创意的艺术品都可以成为公共艺术品。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共艺术法规“文化艺术奖助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对艺术品的定义:系指绘画、工艺、书法、雕塑、壁画、摄影及其他利用适当媒材完成之创作,但是这个定义并不能包括装置。经过台湾学者们多次讨论产生了一个共识,那就是“运用公共经费、设置于公共空间、成为公共资产、具有永久性之作品”是为公共艺术。台湾的公共艺术明显不包括临时展示和艺术活动。

椐查,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早在18世纪在欧洲就出现了“公共性”和“公共领域”的概念,而有公共艺术的研究和讨论以及进而开始在现代城市建设中成为要素之一是在20世纪中叶。

 

2,我国公共艺术发展的脉络

从新中国成立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雕塑领域经历过这样一些阶段。改革开放以前的近三十年里,受前苏联的纪念碑影响,我们有过较长时间的纪念碑艺术时期。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自己建立了一个城市雕塑概念,从此我们进入了城市雕塑时期。

几乎与此同时,建筑界、绘画界和雕塑界又在流行环境艺术。九十年代中后期公共艺术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九十年代末公共艺术概念全面的从西方引入。在这不长时间里,公共艺术在中国的发展异常迅猛。其表现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共艺术学术展览在各地都有所发生,其学术成果已经运用在了当今中国的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的创作中。大批成功的作品在全国各地诞生。公共艺术在北京已经实实在在地融入了北京的公共场所,与普通老百姓和睦相处,朝夕相伴,而成为人们都市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如长安街、西单文化广场、金融街、王府井步行街、皇城根遗址公园、菖蒲河公园、北京国际雕塑公园、元大都城墙遗址公园、天桥商业街以及无数的社区环境,等等,雕塑、浮雕、壁画、标志等公共艺术品随处可见。有的作品矗立于广场像一颗城市的别致的胸针,装点当代北京的宏伟容貌;更多的作品则融进了绿地,融进了树林,融进了充满了生活气息的街头。不可否认,北京作为首都,公共艺术概念引进以前也有不少纪念碑雕塑,但是这近十年间诞生的公共艺术品的数量远远大于过去几十年的总和。其中一部分作品还有很高的艺术质量。第二,公共艺术的学术研讨在各地举办多次,已经积淀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艺术理论;第三,一些美术院校还专门为之成立了公共艺术系或者专业,培养公共艺术人才以适应不可逆转的社会需求。毫不夸张地讲,先前我们以纪念碑、城市雕塑概念构建的理念、体制以及机制有被公共艺术替换的趋势和必要。

 

3,纪念碑艺术、城市雕塑、环境艺术和公共艺术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个概念一个时期。仔细分析,环境艺术的概念最大,它包括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的艺术,公共艺术是环境艺术的一部分。而城市雕塑又在公共艺术之中,接下来就是纪念碑,它又是城市雕塑的一部分。就是这么个关系。不同的时期我们为什么启用了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不同的概念承担了不同的功能和目的(或政治的,或时代的,或艺术的)。经过了长期的封闭和贫穷,改革开放以后一切欣欣向荣,环境艺术的提出反映了人们对环境对生活进行全面改观的诉求。而城市雕塑和纪念碑在一切百废待兴国家和时代,承担着民族复兴和国家重建的重担。公共艺术则是以民为本的产物。

 

4公共艺术产生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公共艺术的提出、采用和引进符合这样一个大的背景:地球加速缩小成一个地球村,都市化进程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事实,而在经济飞速发展中国不仅不可避免,而且正在为之加速;还有就是民主政治以及人权价值、人本主义的普遍认同以及提倡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关爱,执政为民;再就是多元的和极具商业特色的后现代主义浪潮在艺术界的推动。可以这样说,我们的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所推动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以及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为孕育和发展公共艺术提供了肥沃土壤。

 

5,公共艺术对于城市环境有哪些功能?

虽然,公共艺术的在大的要素构成上基本没有疑义:公共环境,艺术,公众,但是在国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城市有着不同的公共艺术理念;对于公共艺术的功能,自然有不同的希冀。

在美国,国家艺术基金的初衷就是奖励杰出的艺术家,将艺术家的作品从美术馆邀出,公开地设置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历经20多年的努力,使许多大都市成了没有围墙的美术馆。公众漫步街头,可以欣赏到不同风格,不同材质的艺术作品,使艺术成为公众享有的财产,人们不必刻意造访画廊、美术馆就可以有机会接触艺术,陶冶对美的修养,提升人们精神生活的品质。

美国达拉斯市府强调,该市公共艺术的目标在建立都市风格,创造优良的生活环境,提升达拉斯的市誉。达拉斯的学者认为“艺术不可沦为包装工具,艺术具有建设心血相连的共同意识的功能,应该让公共艺术建设成为都市建设中人人引以为豪的建设。”

美国芝加哥人会认为,芝加哥是公共艺术的国际大埠。行在芝加哥会深刻地感受到其都市环境品质之优秀,公共艺术是因素之一。人们可以从公共艺术的流变学习和明白都市风貌的变化,即从另一角度阅读都市。芝加哥的公共艺术正是一本可细细品味阅读的都市历史书。

德国的布莱梅市认为公共艺术应具有公众特质与文化教育功能,他们提出以公共艺术培养地方意识。

德国敏斯特市的“雕塑1987”,是一次根据现场而进行的创作的室外雕塑大展。有的作品体现了与历史的联系,有的作品则注重与城市空间的交融,而有的作品具有功能性人们可以进入参与。所以当时有人提出公共艺术有与城市空间的对话功能。

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共艺术实践总结出公共艺术具有:表现当地文化特色,增进环境品质,提供艺术发表空间的功能

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当然可以给自己城市的公共艺术有不同的定位,比如北京笔者认为其公共艺术的功能应该是:

1),传承古都文脉,以当代的方式给优秀的中华文明注入新的血液,将传统向未来延伸;

2),体现时代气息,博采众长,美化和装点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形象;

3),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大众,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让老百姓了解公共艺术就是他们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6什么是我国公共艺术发展的健康途径?

为公共艺术建立百分比艺术法规。

 

7,什么是百分比艺术法规?

公共艺术立法就是为公共艺术建立百分比艺术法规。它是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为持续和健康发展都市公共环境艺术而普遍采用的法制措施。公共艺术立法的核心是艺术百分比政策。

所谓公共艺术百分比就是法令规定抽出市政设施和建筑工程造价一定数量的百分比的资金用于该项目公共艺术品的建立和城市公共艺术事业的发展(一般是1%,)。

在西方公共艺术的资金来源以国家投资的公共项目资金的1%为主,同时还接受捐赠。对于开发商,有相当多的国家并无强制性规定。但也有一些国家,对于开发商也有相应法律条款规定。例如,美国的洛杉矶,政府和开发商都要拿出建筑造价的1%做公共艺术品。

 

8,百分比艺术法规或者说政策发展的历史脉络

追根求源,当代的公共艺术百分比始于欧洲的建筑装饰艺术。在欧洲,自古就有委托艺术家完成建筑物细部装饰的传统。到了20世纪初德国就在法规上明文规定建筑经费的适当比例要用在艺术品上。但这时的百分比还只能算建筑艺术百分比,而建筑艺术这一概念就决定了建筑的主体性,艺术只能为附庸。使人尴尬的是,20世纪出现的新的建筑技术和现代主义反装饰的趋向使建筑艺术的百分比就成为一纸空文,许多艺术家失去了装饰建筑工作的机会。其结果是,艺术走下了建筑,走进都市的公共空间成了艺术家们的前卫探索。就这样,公共艺术的概念提了出来。

第一个为公共艺术立法的城市在美国。1959年,费城为公共艺术立法,比例为1%。从那以后美国各大城市相继确立了适应自己城市公共艺术百分比法案。到了80年代中期,艺术百分比政策一方面在美国大部分地区实行起来,另一方面北美地区的加拿大,以及欧洲的发达国家的大部分城市都相继采用了为公共艺术百分比立法的措施和成功经验。现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艺术百分比立法不仅仅只是大城市的事,小的城镇和小社区为本地区的公共艺术立法也是很普遍的,就连有的大学也有艺术百分比政策。美国的亚里桑那大学在1996年就制定了《公共艺术政策》,由校长亲自签署通过。

在亚洲的地区,到目前就我们所知,只有韩国和我国的台湾为公共艺术立了法。日本、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地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公共艺术的法案。尽管如此,他们都先后对为公共艺术立法都进行过认真的研究和探讨。就在2003年,应香港艺术发展局之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和该院建筑系联合完成了一项公共艺术的课题研究。提出了近、中、远 三期计划的建议。近期为“自下而上”的公共艺术宣传、培育与推动阶段,中、远期的目标就是“自上而下”为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立法。

公共艺术百分比在中国也并非一张白纸。我国的台湾地区就有很完备的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在大陆首个为艺术百分比出台政策的是深圳的南山区政府,那是96   年。他们定的百分比是:3%。现在除了上面提到的香港正在研究百分比立法之外,上海有关部门也在组织研究为公共艺术立法的问题。

北京和上海有关部门已经对公共艺术非常重视,北京的首规委还就公共艺术的百分比政策做过科研课题立项。本人是课题组主要成员之一。

 

今年建设部的[2006]137号文件提到了希望各地研究汲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公共艺术的建设。

 

9,百分比政策的体系性

其实,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不只是一个关于解决发展艺术的资金来源的措施。公共艺术百分比的立法是一个完备的体系:其内容应该包括:

A,经费的来源,即百分比的制定;

B,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机制,它涉及从公共艺术的规划申报到作者和作品的选定直至管理工作,达到公平、公开、公正。

C,促进公共艺术研究与普及教育的机制和措施。

世界上凡是公共艺术立法比较完备的城市,以上三方面的内容都进入了法律条款,而且还规定得非常详细,便于执行和操作。

我国雕塑界引入公共艺术,基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后期,雕塑界开始传播关于公共艺术百分比的情况。也是由于当时的基本国力不如现在强,所以传播百分比政策也只是关注雕塑项目的经费来源这一块,很是羡慕人家发展雕塑有持续不断的资金。第二阶段是90年代末至今,公共艺术进入了艺术层面的研究阶段。1998年11月,发生在深圳何香凝美术馆的《第三届当代雕塑艺术年度展》是一个具有转折性的学术展览。它涉及了公共艺术公共性里的诸多学术问题。公共艺术以前卫的姿态摆在了中国社会的面前。从那以后由于艺术界的热情和坚持不懈的探索加上包括各级政府的支持,公共艺术的研究向纵深发展,各层面的展览和学术研讨不断,大量成功的作品已经进入都市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之中。可以说在中国大陆的大型城市,公共艺术“自下而上”的氛围培育已接近成熟。接下来应该是我们的立法机关和政府为其发挥正面作用的时候了。为公共艺术全面立法,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是只有政府才能做到的事。坦率的讲,社会和艺术界对目前艺术项目的选稿和定稿的程序持批评、埋怨和不信任态度的居多。定稿的不公,暗箱操作好象是艺术界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不少在决策岗位的同志们确有的家长式观念也为这种不信任提供了依据。公共艺术选稿的与决策的不公不仅仅影响艺术的发展,而且还由于隐藏其中的不正之风和政绩心态污染了社会公德,造成浪费,滋生犯罪。

所以说,公共艺术的立法不只是一个解决钱的问题,它应该是一个综合配套的体系。

下面举两例公共艺术法案涉及的内容

第一个例子:台湾

我国的台湾地区于1992年有了公共艺术百分比法案,《文化艺术奖助条理》的第二章有文字这样规定“公有建筑物所有人,应设置艺术品,美化建筑物与环境,其价值不得少于该建筑造价的百分之一。……价值高于该建筑物造价百分之一者,政府应奖励。”这当然是法规为公共艺术提供的经济保证。然后,行政院的文化建设委员会又接着颁布了操作性法令《公共艺术设置办法》与之配套。内容主要包括最高层设公共艺术咨议委员会,各县市设审委会。有很详细的条款对这两级组织的组成方式、人员数量、人员专业的搭配、组织的职权范围,都一一作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咨议委员会就是有文化官员和各方专家组成,负公共艺术的咨询,政策研究,法令的修订建议及审议。而审委会由当地的行政长官或副长官作召集人,其余为各种专家组成,其中有一个位置是社区代表的。该组织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公共艺术规划,审议作品征选结果报告书,审议作品完成的报告书,公共艺术的赠品和设置,个案的专业咨询和辅导,公共艺术的学术研究和推广等。下面再设公共艺术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征稿与实施。法令中还对各组织的议事作了详细的程序规划。他们认为这叫公共艺术操作中的公共化程序。为了树立榜样,文建会还培育了9个公共艺术的示范点,以垂范其他地区和社区。

第二个例子:美国芝加哥市 

1978年芝加哥市议会通过公共艺术条例,规定市政建筑建设经费的1.33%,拨入公共艺术基金,由市文化事物处主管。公共艺术条例对如何进行征选艺术品,还作了如此具体的规定。每一个建设方案都要设立专门的顾问小组,共7位成员:一位负责工程的市府官员代表,一位文化事务处职员,一位建筑师,两位艺术家和两位社区代表。这7位顾问定期开会,第一次主要由文化事务处介绍项目,第二次为现场踏勘,第三次基于认知提出自己认为理想的艺术家候选人来参与竞争。候选人可以在常年设立的人才档案库中选择,也可以按个人所知熟悉的艺术家提名,第四次会议则专门讨论候选人,拿出名单和相关情况,上报市公共艺术委员会,如果人选得到了艺委会的批准,艺术家就进入创作。如果两个单位就此还没有达成统一,就召开联席会议,到有结论为止。然后就进入了具体设计方案的竞争程序。

美国大部分地区的公共艺术法案的内容大同小异,共同点是:运作上透明公开,在征集艺术稿件中行政长官一般不是最后的决策者,只有艺术委员会才是决策者。当然,有的城市的艺术委员会,是根据法律程序由主管公共艺术副市长或市长聘任的,召集人就是市长自己或副手,或者是他委托的管理公共艺术的官员。在决策中行政长官也就是一票。首长的权利是有限的。不象国内,我们有意无意赋予了一把手无限的权利,非要领导什么都懂,这实在是为难领导。决策中一旦出现误判,贻害艺术,贻害城市环境,最终贻害老百姓。更不用说那些喜欢搞不正之风的领导,决策项目的权利是有油水的。当然,情况正逐渐有所改变。领导们开始做一些专家评审方案的程序,但鲜有完全尊重专家组的评选结果,另定方案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本治理的办法那就是只有让议事和决策程序的法制化,否则,别无它法。

10,我国城市建立百分比艺术法规的必要性是什么?

A、以民为本的需要

社会发展到今天,城市需要公共艺术,人民需要公共艺术,公共艺术就是大众的艺术,在新的时期以法制的方式加强对公共艺术的重视和领导,将为党和政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工作增添新的内容。

公共艺术的出现和发展与其他事物一样,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经济的发展缔造了都市化进程,都市化进程必然带来了公共艺术的需求。富裕起来的中国人,为了改善自己居住的城市和社区环境,公共艺术品的需求是很迫切的。在这样的趋势下,党和政府主动给予的重视和引导就显得非常重要,这符合“三个代表”的理念中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象过去,党和政府主动给予的重视只针对一时一事,还远远不够,只有为公共艺术立法才会为公共艺术的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长治久安”的法制环境。在新的时期以新的方式加强对公共艺术的重视和领导,将为党和政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工作增添新的内容。

B、是治理公共艺术现状冷热不一,各自为阵的混乱无序局面的需要。

九十年代末以后,我国的公共艺术发展进入了大提速阶段。这当然要归功于我国各级城市政府的有力支持以及广大雕塑艺术家的辛勤创作。但发展的情况各区不均衡。受一些主要领导自身素质和政绩头脑的影响,要么发展过快,要么发展很慢。再由于选稿和决策还有很多问题,艺术质量低劣的艺术品(谓之垃圾艺术)不断产生在城市蔓延。要根本解决发展无序的问题,将公共艺术的发展纳入法制程序是唯一的途径。否则,目前这种冷热不一,各自为阵的混乱无序局面将无法改观。

C、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来源体系的需要。

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近来数年一直呈上升趋势,但完全依靠国家出钱来推动一项与国家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定位相匹配的公共艺术事业是远远不够的,就是将来北京有了百分比政策也一样。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各方面的资金是我们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北京可以学习国外城市的成功经验,政府的项目出一个百分比建公共艺术品,开发投资商的项目也出相应的百分比为项目建艺术品,除此外再接受关于公共艺术的捐赠,并写进法规里,让都市中的公共艺术事业成为大家的事。

D、以法制代替人制的需要。

尽管,没有法制体系下的公共艺术照样在发展,但毕竟跟不上我国其他事业的发展,或者说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比在法制条件下的问题更多。在公共艺术领域也迫切需要以法制替代人治。同时这也符合我们的党和政府建立法制社会和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发达国家有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和立法,而前苏联有列宁签署的纪念碑法案。正是有了国家法律的保驾护航,他们的艺术事业才有可能稳定健康地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笔者似乎可以这样概括:

 

公共艺术的核心是公共性

如果从艺术作品的角度讲,公共艺术就是公共环境里的艺术品和艺术化了的公共环境,其公共性体现在作品的参与性;

从当代都市环境的角度讲,公共艺术则是都市规划和建设的要素之一,其公共性应该体现在用法制的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都市美好人文和人居环境;

从艺术与社会的角度,公共艺术可以说是一项社会运动,它的主题则是尊重与关爱最普通的人,其公共性体现在对社会公正、平等、和谐和民主的坚持和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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